
山東一名87歲老人外出時不慎跌倒,現場卻沒有人願意上前扶起,最後不幸離世。這起事件引發「看到老人跌倒,是否應該伸手幫忙」的討論。
老人獨自騎電動車買菜,途中疑似因身體不適摔倒。路人放慢腳步、四處張望,卻沒有一人扶起他,甚至有人繞開老人離開。家屬因此指控現場10名路人冷漠,要求每人賠償人民幣14萬元,約新台幣63萬元。
當時有男子曾想上前,但被旁人勸阻,擔心老人是來「碰瓷」,最後也離開現場。老人後來被送醫,仍不幸離世。家屬認為路人的冷漠與結果有關,便透過監視器影像提告。
家屬要求10名路人合計賠償人民幣140萬元,約新台幣638萬元。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10名路人沒有與老人發生直接碰撞,也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因此不必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最後駁回家屬訴訟請求。這起案件留下的爭議是,面對陌生人突發狀況時,旁觀者如何在自我保護與及時求助之間做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