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張子強綁走李澤鉅「索20億天價贖金」,李嘉誠淡定回應「最多10億,要就拿去」

1996年張子強綁走李澤鉅「索20億天價贖金」,李嘉誠淡定回應「最多10億,要就拿去」

1996年5月23日晚間,香港深水灣發生震驚社會的重大案件。張子強一行人在道路上攔下李澤鉅的座車,隨後將他帶走,並向李家開出20億港幣的高額贖金。消息傳到李嘉誠耳中後,他沒有讓情緒主導判斷,而是先確認兒子的安全,再直接面對談判。

當晚張子強來到李家,提出所有贖金都要以現金交付,而且希望使用號碼不連續的舊鈔。李嘉誠則平靜說明,短時間內不可能從銀行提領20億現金,最多只能準備10億;為了展現誠意,家中現有的4000萬現金也可以先交付。

雙方最後談妥的數字是10.38億港幣。據流傳多年的說法,多出的3800萬與張子強偏好的吉利數字有關。這筆金額不僅在當時極為驚人,也讓案件成為香港犯罪史上經常被提起的一頁。李嘉誠當下最重要的考量,就是以最快速度確保長子能平安回家。

1996年張子強綁走李澤鉅「索20億天價贖金」,李嘉誠淡定回應「最多10億,要就拿去」

談判結束後,李嘉誠還曾勸張子強收手,認為他拿到的錢已足以生活多年,若願意離開原本的道路,甚至可以把資金投入正當生意。只是這番勸告並沒有改變張子強後來的選擇,他仍持續追逐更大的金額與刺激。

張子強早年的生活並不富裕,對金錢與翻身的渴望逐漸走向極端。1990年代初期,他先後涉及名錶搶案及運鈔車案件,之後又把目標轉向富豪家族。每一次得手,都讓他更相信自己可以跨過法律界線,甚至把一次次犯案視為更高難度的挑戰。

巨額贖金到手後,他並沒有就此停下,反而把大量資金投入賭場。當錢得來太容易,風險與後果也被他逐漸忽略。1997年,他又綁走富豪郭炳湘並取得數億元贖金;然而不斷升高的行動規模,也讓他一步步逼近無法回頭的局面。

1996年張子強綁走李澤鉅「索20億天價贖金」,李嘉誠淡定回應「最多10億,要就拿去」

張子強過去曾因證據問題在香港案件中獲釋,這段經歷使他誤判形勢,以為自己總能鑽過法律漏洞。後來他涉及從內地運送大量爆炸物,案件性質與司法管轄都出現重大變化,過去熟悉的應對方式已不再適用。

1998年初,張子強在廣東落網。調查與審理期間,他仍試圖以過往經驗判斷可能結果,但相關爆炸物案件在當地法律下後果嚴重。當法律條文與證據逐一攤開,他才真正意識到這次無法再像以前一樣脫身。

1998年12月,張子強被依法處決。曾經轟動一時的10.38億港幣贖金,後來去向眾說紛紜;案件留下的,不只是驚人的金額,也包括家屬在危急時刻的選擇,以及一個人因貪念與錯誤判斷不斷越線,最後付出沉重代價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