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南56歲的陳志偉,原本是一名普通的水電工程承包商。
朋友眼中的他,個性安靜,不愛惹事。
妻子過世後,他一個人生活,平常最大的習慣就是開車到處跑,幫人修理水電裝置。
沒有人想到,一個星期前的一場意外,會讓警方重新翻出他過去多年不曾提起的秘密。
那天凌晨4點多,臺南一棟住宅大樓傳出巨響。
附近住戶下樓檢視時,發現陳志偉倒在一樓空地。
救護人員到場後確認已無生命跡象。
警方初步調查發現:
男子沒有明顯外傷。
身上沒有打鬥痕跡。
手機也留在自己身上。
現場沒有發現他人進出的可疑跡象。
當時所有線索都指向:
可能是單純墜樓事件。
直到警方整理遺物時,發現他的褲子口袋裡有一疊停車票。
警方原本以為只是普通收據。
但拿出來一看,所有人都停了一下。
因為這不是一張。
而是整整7張。
更奇怪的是——
7張停車票全部都是同一天。
第一張:
上午8點14分。
第二張:
上午10點03分。
第三張:
中午12點41分。
第四張:
下午3點26分。
第五張:
晚上6點18分。
第六張:
晚上9點05分。
第七張:
晚上11點47分。
7個時間點。
7個不同停車場。
而最後一張停車票,距離他墜樓死亡時間不到5小時。
警方立刻開始調查。
第一個停車場監視器顯示,陳志偉確實開車進入。
停留約15分鐘後離開。
第二個。
第三個。
全部都有他的身影。
可是奇怪的是——
他每到一個地方,都沒有購物。
沒有吃飯。
沒有拜訪任何人。
只是停車、下車、待幾分鐘,再離開。
像是在確認某些事情。
警方開始懷疑:
這7個地方之間,一定存在某種關聯。
警方一路追查最後一張票。
那是一間位於臺南郊區的私人停車場。
管理員表示:
「那臺車停進來後,就一直沒動過。」
警方調閱紀錄。
發現車輛是晚上11點47分進場。
駕駛人正是陳志偉。
但奇怪的是——
監視器只拍到他下車。
沒有拍到他離開停車場。
這代表:
如果他不是從正門出去,那他去了哪?
警方立即趕到現場。
那輛車停在最角落。
車身積了一層薄灰。
看起來像停了很久。
警方先檢查駕駛座。
沒有異常。
副駕駛也沒有。
直到一名員警走到後方。
打開後車門。
現場所有聲音突然停了。
因為後座放著一個黑色旅行袋。
旁邊還有一臺舊手機。
以及一疊厚厚的檔案。
最上面是一張照片。
照片裡,是一名20多歲的年輕女子。
而照片背後寫著:
「2009年7月16日。」
警方比對後發現。
照片上的女子叫林雅婷。
17年前曾經在臺南失蹤。
當年她22歲。
最後一次被看到,就是搭上一輛計程車離開工作地點。
警方查了很久。
卻一直沒有找到她。
案件最後成為懸案。
而陳志偉,竟然儲存著她的照片。
警方開啟旅行袋。
裡面沒有現金。
也沒有貴重物品。
只有大量資料:
報紙剪報。
警方筆錄影本。
手寫時間表。
以及數十張不同角度拍攝的照片。
全部都和林雅婷有關。
最讓警方注意的是一份筆記。
上面寫著:
「第1次錯過。」
「第2次沒有找到。」
「第7個地方。」
警方看到這裡,開始重新檢查7張停車票。
因為他們突然明白:
那7個停車場,很可能不是隨機。
而是一條陳志偉追查了17年的路線。
警方調查後發現,陳志偉和林雅婷並不是陌生人。
17年前,陳志偉曾經替林雅婷家裡修過水電。
兩人只認識短短幾週。
但林雅婷失蹤後,他一直覺得案件有疑點。
因為失蹤前一天,他曾在附近看到林雅婷和一名男子爭吵。
警方當年調查過。
但沒有足夠證據。
陳志偉後來開始自己尋找線索。
白天工作。
晚上查資料。
一查,就是17年。
警方重新檢視他的手機。
發現他死亡前一天,收到一封匿名訊息。
只有一句:
「你找到第7個地方,就知道她最後去了哪。」
後面附上一個位置。
正是第7個停車場。
陳志偉當天一路追查。
從第一個停車場,到最後一個。
每一個地方,都和17年前林雅婷失蹤前的活動軌跡有關。
他不是去藏東西。
而是在確認最後一條線索。
警方繼續檢視旅行袋。
最底層放著一個牛皮紙袋。
裡面是一份DNA檢測報告。
日期是死亡前3天。
檢測對象:
陳志偉。
以及一名未知男性。
報告結果顯示:
兩人存在親屬關係。
但那名男性的身份,警方完全沒有資料。
更奇怪的是,紙袋裡還有一張手寫地址。
地址旁邊寫了一句:
「如果我出事,去找他。」
警方依照地址找到一間老公寓。
開門的是一名60多歲男子。
當警方拿出林雅婷照片時,男子臉色瞬間變了。
他說了一句:
「你們終於找到她了?」
警方追問:
「你認識她?」
男子沉默很久。
才說:
「她不是失蹤。」
「她當年,是為了保護一個人離開的。」
警方後續調查發現。
17年前,林雅婷發現家族企業內有人挪用資金。
她準備揭發。
但過程中意外發現,涉案的人竟然牽涉自己的親人。
她害怕事情曝光後,家人受到傷害。
因此選擇離開。
多年來,她一直以另一個身分生活。
而陳志偉一直以為她遭遇不測。
直到17年後,才找到真正線索。
警方最後排除他殺。
真正原因,是長期追查造成巨大壓力,加上身體疾病惡化。
他原本想在找到真相後,把所有資料交給警方。
但沒想到,在最後一步之前,身體先撐不住。
而是一個人17年的執念。
陳志偉死後,警方整理他的遺物。
發現他最後一頁筆記只寫了一句:
「如果她還活著,我這17年沒有白找。」
沒有人知道,他為什麼要替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追查17年。
也沒有人知道,他最後一次開車前,到底還想確認什麼。
但警方開啟那輛停在第7個停車場的車時,所有人才明白——
那7張停車票,根本不是死亡前留下的痕跡。
而是一個男人用生命走完的最後一條尋人路線。
只是沒想到,
他找到真相的那一天,
也是他人生最後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