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8年,秦沛向妻子梁盛子提出離婚,表示只要孩子跟著自己,其他條件都可以談。沒想到梁盛子開出的要求,讓他當場愣住,也讓這段婚姻走向最艱難的轉折。
兩人婚後育有一兒一女,本來是四口之家。梁盛子是中日混血,當初為了嫁給秦沛,從日本獨自來到香港,婚後卻發現現實與想像差距很大。

那時秦沛正處於演藝工作最忙的階段,經常好幾天不回家。梁盛子一個人在香港照顧兩個孩子,身邊沒有親友可以依靠,夫妻每次碰面,常常沒說幾句就爭吵。
後來梁盛子對孩子的照顧逐漸疏忽,有時孩子哭鬧,她會躲到外面求清靜。秦沛認為孩子年紀還小,不該在這樣的環境裡長大,於是終於開口要求離婚並把孩子帶在身邊。

梁盛子提出的條件是,秦沛必須淨身出戶,房子、車子和存款全部留下,只能帶著兩個孩子離開。條件雖然沉重,秦沛為了孩子仍咬牙答應,從原本的家搬出去重新開始。
當時女兒只有2歲,兒子才7歲。秦沛外出拍戲時,常常背著一個、牽著一個,最窮的時候連奶粉錢都要向朋友借,卻仍盡量不在孩子面前嘆氣。

為了養活兩個孩子,他什麼戲都接,曾同時拍三部戲,一天只能睡2到3個小時。離婚後兩年,他硬是拍了19部戲,才讓一家人的生活慢慢穩下來。
女兒姜麗文後來回憶,自己和哥哥曾自費出歌,前後花了20多萬港幣,最拮据時連超市裡的草莓都捨不得買,但兄妹從未向父親要錢,因為知道爸爸年紀大了,存錢並不容易。

秦沛後來與森下繪梨再婚,對方把兩個孩子視如己出,孩子也把她當成親人。梁盛子後來在國外離世,秦沛與孩子沒有參加葬禮;如今秦沛住在加拿大,偶爾仍會客串影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