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林鶯鶯因重傷被送上手術台。醫師看著她的檢查結果,追問男友劉鳳和究竟發生什麼事;劉鳳和只說地面濕滑,她不小心摔倒。
醫師發現林鶯鶯身上幾乎沒有其他瘀青,對這個說法感到疑惑,但當時必須先搶救。手術後她保住性命,卻陷入長期昏迷。劉鳳和後來賣店、借錢,堅持照顧女友,沒想到她逐漸恢復後做的第一件事竟是報警。

二〇一四年,十八歲的林鶯鶯透過手機搖一搖認識劉鳳和。兩人都是大連瓦房店人,住處相近,很快相約見面。劉鳳和帶她吃飯、買禮物,林鶯鶯沉浸在戀愛裡,甚至決定輟學搬去同居。

林父原本希望女兒先完成學業,也擔心劉鳳和沒有工作。兩人剛同居時相處甜蜜,但日子久了,劉鳳和強烈的控制欲逐漸浮現。他不喜歡林鶯鶯接觸其他男性,甚至要求她辭掉男裝導購工作。
林鶯鶯反問辭職後要靠什麼生活,劉鳳和一怒之下打了她一巴掌,還直接拉她去辦離職。後來兩人一起到蛋糕坊當學徒,劉鳳和的母親出資租店,開了一家名叫Love的蛋糕店,林家才暫時接受這段感情。

蛋糕店生意逐漸穩定時,意外卻發生了。林鶯鶯被送到瓦房店中心醫院時已深度昏迷,檢查顯示是重度顱腦損傷。劉鳳和再次說她在有水的地面滑倒、撞到後腦。
第一次手術後,林鶯鶯沒有醒來,顱內又出現繼發性血腫,醫師只好進行第二次手術。直到第二次手術前,劉鳳和才通知林家父母。林母看見女兒躺在手術台上,劉鳳和則蹲在門口抱著頭不說話。

醫師指出林鶯鶯左額有頭皮裂傷、右枕部有頭皮血腫,身體其他地方卻沒有傷痕。若真是跌倒,怎麼會只傷到頭部?醫師無法在當下判定原因,但第二次手術經過五、六個小時後順利完成。
林鶯鶯的生命暫時保住,卻一直昏迷。醫師告訴家屬,她往後可能成為植物人,能恢復多少要看後續情況。對原本活潑的女孩來說,這個消息讓家人猶如遭到重擊。

林家父母是果農,家裡經濟並不寬裕,還背著將近三十萬元債務。劉鳳和承諾就算砸鍋賣鐵也要把林鶯鶯治好。由於林母當時懷孕,林家人只能先回去,留下劉鳳和與母親在醫院輪流照顧。

林鶯鶯在加護病房裡生命徵象不穩,劉家母子二十四小時守著。經過一個多月,她終於度過危險期醒來,但全身仍無法活動,飲食必須透過鼻管注入。劉鳳和每天替她翻身、扣背、按摩與吸痰。
長期住院讓醫療費不斷增加。劉鳳和先處理掉蛋糕店的機器,再把店面轉租,前後舉債約二十萬元、折合約九十萬台幣,能借的錢也幾乎借遍,甚至快買不起日常用品。幾個月的陪病生活讓他看起來老了很多。

朋友知道情況後開始在朋友圈求助,一名王姓女子看見消息,帶著朋友湊出的六千一百七十元、約二點七七萬台幣,到醫院替林鶯鶯繳費。她後來又持續探望,並協助發動捐款,社會上陸續有人捐出兩、三萬元,暫時解了燃眉之急。
可是王女士幾次探視時發現,林鶯鶯總是害怕她離開,眼神也不斷閃躲。她聽說林鶯鶯過去曾被劉鳳和動手,便想確認受傷是否真是意外。

王女士趁劉鳳和離開病房,請林鶯鶯以眨眼回答:若頭傷是劉鳳和造成,就眨一次;若不是,就眨兩次。林鶯鶯露出害怕表情,最後眨了兩次,讓王女士知道事情並不單純。

二〇一五年一月,林鶯鶯住院三個多月,醫藥費超過十八萬元、約八十一萬台幣。劉鳳和無力繼續支付,只好辦理出院,在外面租屋照顧她。過了一個月,林母帶食物探望,敲門許久都沒有人應聲,還聽見屋內傳出劉鳳和的打罵聲。
林母立即報警。員警到場後看見林鶯鶯躺在床上,劉鳳和解釋只是夫妻吵架,員警把它當成家務事,勸說幾句便離開。林母看著女兒瘦得只剩皮包骨,想把她接回家,但林父希望先辦完醫療保險相關手續。

承辦人員看過診斷書後,認為傷勢不像一般跌倒,不願辦理理賠,除非能提出確實證據。林父要求劉鳳和寫保證書,劉鳳和卻始終拒絕,讓林家更懷疑事故另有原因。
二〇一五年三月,林母再次詢問女兒劉鳳和是否打過她,林鶯鶯艱難地說出一個「打」字。林家擔心她再受傷,便將她接回家。劉鳳和起初來看過幾次,後來就不再出現。

到了四月,林鶯鶯終於能開口說話。她告訴奶奶,事發當天不是自己跌倒,而是烤焦四盤麵包後,劉鳳和拿起擀麵杖朝她打去,重擊後腦才造成傷勢。
她也說,過去曾因看手機沒有及時回應,被打到耳朵流血、眼睛腫起。劉鳳和怕被人看見,讓她在旅館住了三天,還威脅若把事情說出去就要報復家人,因此她一直不敢求助。

林家人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劉鳳和,但警方準備找人時,他已經逃走。原來他預料林鶯鶯可能說出真相,便離開原居地。一年後,警方在寧夏中衛市中寧縣一處工地找到他。

劉鳳和被拘後,警方透過走訪調查,確認林鶯鶯所述與相關證據相符。法院最後認定他毆打林鶯鶯的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賠償醫療費與精神損失費共二十五萬元、約一百一十二點五萬台幣。
林鶯鶯因無力負擔高昂的復健費,只能在家中靠簡易護欄練習活動。這段關係從看似不離不棄,走到傷害、逃亡與判決,也提醒人們,暴力一旦出現,就不該被包裝成愛或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