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56歲的陳志偉,原本是一名普通的水電工程承包商。朋友眼中的他個性安靜,不愛惹事;妻子過世後,他一個人生活,平常最大的習慣就是開車到處跑,幫人修理水電裝置。

沒有人想到,一週前的一場意外,會讓警方重新翻出他過去多年不曾提起的秘密。
那天凌晨4點多,台南一棟住宅大樓傳出巨響。附近住戶下樓查看時,發現陳志偉倒在一樓空地,救護人員到場後確認已無生命跡象。警方初步調查發現,他沒有明顯外傷,身上沒有打鬥痕跡,手機也留在身上,現場同樣沒有可疑進出跡象。當時線索看起來都指向單純墜樓。
直到警方整理遺物,在他褲子口袋裡發現一疊停車票。原本以為只是普通收據,拿出來後卻發現不是一張,而是整整7張,而且全部來自同一天。
7張票的時間依序是上午8點14分、10點03分、中午12點41分、下午3點26分、晚上6點18分、9點05分,以及晚上11點47分。7個時間點、7個不同停車場,最後一張票距離他墜樓的時間還不到5小時。
警方立刻調查。第一個停車場的監視器顯示,陳志偉確實開車進入,停留約15分鐘後離開;第二、第三個停車場也都拍到他的身影。奇怪的是,他每到一個地方都沒有購物、吃飯或拜訪任何人,只是停車、下車、待幾分鐘,再繼續離開。
警方開始懷疑,這7個地方之間一定存在某種關聯。最後一張票來自台南郊區的一處私人停車場,管理員表示,那輛車停進來後就一直沒有移動。
紀錄顯示,車輛在晚上11點47分進場,駕駛人正是陳志偉,但監視器只拍到他下車,沒有拍到他離開停車場。警方立即趕到現場,並一路追查這輛停在角落的車。
車身已積了一層薄灰,看起來像停了很久。警方先檢查駕駛座與副駕駛座,都沒有發現異常,直到一名員警走到後方,打開後車門,現場的聲音突然停了下來。
後座放著一個黑色旅行袋,旁邊還有一支舊手機,以及一疊厚厚的檔案。最上方是一張照片,照片裡是一名20多歲的年輕女子,照片背後寫著「2009年7月16日」。
警方比對後發現,照片上的女子叫林雅婷,17年前曾在台南失蹤,當年22歲。她最後一次被看見,是搭上一輛計程車離開工作地點,案件調查多年仍沒有結果。
旅行袋裡沒有現金或貴重物品,只有報紙剪報、警方筆錄影本、手寫時間表,以及數十張不同角度拍攝的照片,全部都和林雅婷有關。筆記上還寫著「第1次錯過」、「第2次沒有找到」與「第7個地方」。
警方重新檢查7張停車票後,開始懷疑這些地點並非隨機,而是一條陳志偉追查了17年的路線。調查方向顯示,他可能不是在逃跑,而是在尋找最後一條線索。
警方進一步發現,17年前陳志偉曾替林雅婷家裡修過水電,兩人只認識短短幾週。林雅婷失蹤前一天,他曾在附近看見她和一名男子爭吵,當年的調查沒有足夠證據,他卻一直覺得案情有疑點。
他白天工作,晚上查資料,一查就是17年。警方又在他的手機裡發現,死亡前一天收到一封匿名訊息,內容只有一句:「你找到第7個地方,就知道她最後去了哪。」附上的位置,正是第7個停車場。
警方調查後認為,7個停車場都和林雅婷失蹤前的活動軌跡有關,陳志偉一路追查,不是去藏東西,而是在確認最後一條線索。
旅行袋最底層還有一個牛皮紙袋,裡面是一份死亡前3天的DNA檢測報告。檢測對象是陳志偉與一名未知男性,結果顯示兩人存在親屬關係,但警方當時沒有這名男子的完整資料。
紙袋裡另有一張手寫地址,旁邊寫著:「如果我出事,去找他。」警方依地址找到一間老公寓,開門的是一名60多歲男子。當警方拿出林雅婷的照片時,男子臉色變了,只說:「你們終於找到她了?」
面對追問,男子沉默很久後表示,林雅婷不是失蹤,而是當年為了保護一個人離開。警方後續調查方向認為,17年前她可能發現家族企業內有人挪用資金,涉案者還牽涉自己的親人,因此選擇離開,以免家人受到傷害。
多年來她可能以另一個身分生活,而陳志偉一直以為她遭遇不測,直到17年後才找到真正線索。至於陳志偉墜樓原因,警方最後排除他殺,並朝長期追查造成的壓力及身體疾病惡化方向調查。
他原本想在找到真相後,把資料交給警方,卻在最後一步之前倒下。警方整理遺物時,看到他最後一頁筆記只寫著:「如果她還活著,我這17年沒有白找。」
7張停車票留下的,未必是一場犯罪,更像是一個人17年的執念。沒有人知道,他最後一次開車前還想確認什麼,但那條從第一個停車場延伸到第7個停車場的路線,已成為他追查真相走到最後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