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東區一間套房傳出異味,鄰居察覺不對勁後通報警方,相關人員到場查看,才發現屋內一隻法國鬥牛犬已經死亡。這起事件並非突發意外,而是飼主在無力繼續照顧後,沒有替犬隻安排新去處,也未提供維持生命所需的食物、飲水與合宜環境,最後讓牠在密閉、髒亂的空間裡失去生命。
案件發生在2024年。杜姓女子自當年4月20日起承租台南東區一間套房,並在屋內飼養一隻法鬥。身為飼主,她依法必須提供乾淨且無害的食物、全天候充足飲水,以及安全、通風、排水良好並具備適當遮蔽、照明與溫度的生活空間。然而,她後來沒有繼續履行這些基本照護責任,也沒有請親友代為照料或向外尋求安置協助。
直到同年10月3日晚間7時50分左右,鄰居因為聞到異味而報警,並由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人員到場稽查,整起事件才曝光。當時犬隻已死亡數日,現場環境也成為後續偵辦的重要證據。相關單位完成查處後,案件依法移送。
審理期間,杜女坦承犯行。法院綜合她在警詢與審理時的說法、證人陳述、套房租賃契約、警方受理案件紀錄,以及現場照片等資料,認定事證明確。判決也特別指出,飼主應能預見長時間缺乏食物與飲水可能導致犬隻死亡,卻仍讓這樣的情況持續,行為已不是單純疏忽。
法院認為,既然決定飼養動物,就必須承擔照護責任。若因經濟、居住或其他因素無法繼續飼養,仍可尋求親友、動保機關或合法收容與認養管道協助,不能直接把動物留在原處不管。犬隻最終因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而死亡,顯示牠生前所處環境相當惡劣,飼主的處置也明顯忽視生命。
台南地方法院最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判處杜女有期徒刑5個月,並科罰金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這起案件也再次提醒,飼養不是短期喜好,而是一段必須負責到底的承諾;當照顧能力出現問題時,越早主動求助,越有機會避免無法挽回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