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國一名30歲女藝人克莉絲汀長期受憂鬱症與恐慌症困擾,平時服藥控制。3月31日凌晨,她因額外服用抗組織胺藥物,疑似產生交互作用與過量反應,出現頭暈、四肢無力、意識清楚卻無法動彈的狀況,只能請友人撥打緊急電話。

43歲前救護志工尼柯恩先抵達現場。他透過緊急警報通訊群組私下前往,起初由大樓警衛陪同進入;警衛下樓引導後續人員時,房內短暫只剩他與女星。警方後來調閱監視器,指稱他涉嫌利用對方無力抵抗的狀態犯案,並拍攝不雅照片。

尼柯恩起初辯稱是在進行急救、拍攝藥物供醫療人員參考,但警方提出監視器畫面與受害者交出的睡衣等證物後,他在偵訊中承認犯行,並表示得知女星公開事件、報警後,已刪除手機內照片,否認曾外傳。

目前他依泰國刑法第278條被起訴,罪名涉及利用他人無力抵抗狀態犯案,最高可能面臨10年有期徒刑及20萬泰銖罰款。警方仍在調查是否涉及其他罪行,案件後續交由法院處理。

克莉絲汀其後公開發聲,感謝警方、朋友與支持她的粉絲。案件尚待司法程序釐清,相關指控與責任仍應以法院最終認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