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賢被爆害死金賽綸!不認6年戀情,女方曾給他發求救短信,拜托讓她喘口氣…「追討7億」成導火索

金秀賢被爆與金賽綸交往長達六年,並在金賽綸因酒駕賠償問題陷入困境時,向她追討7億韓元債務。外界猜測,這可能成為金賽綸選擇在金秀賢生日當天離世的關鍵因素。(圖片來源/翻攝自X)

近日,YouTube頻道《가로세로연구소(橫豎研究所)》突然直播,爆料了金賽綸和童星「三金」之一的交往情況,聲稱兩人從2015年就已經開始交往。此外,金賽綸的家屬也發聲,指出金秀賢要求追討7億韓元(約台幣1600萬元),這一事件引發了廣泛關注和討論。

金賽綸在金秀賢37歲生日當天離世,過去她曾曬出與金秀賢貼臉的親密合照,當時便引發兩人戀愛的傳聞。然而,金秀賢的經紀公司 Gold Medalist 迅速回應,否認戀情,表示:「照片可能是過去兩人同屬一家公司時拍攝的」,並強調:「金賽綸此舉的意圖,我們無法得知。」

隨後,金賽綸的家屬將相關資料提供給韓媒及 YouTube 頻道《가로세로연구소(橫豎研究所)》。該頻道隨即開啟突發直播,爆料金賽綸與金秀賢確實有過六年感情,並公開家屬提供的資料,直指金秀賢是導致金賽綸.輕.生的關鍵人物。此外,直播中還提及,金賽綸離世後,金秀賢無論公開或私下皆未表達哀悼之意,態度顯得極為冷漠。

 

生前,金賽綸因嚴重酒駕問題,於2022年5月與 Gold Medalist 終止合約,失去回歸演藝圈的機會,並面臨巨額賠償壓力。為了償還債務,她不得不在咖啡店打工。然而,在兩人分手後,金秀賢卻在金賽綸壓力最大的2024年,憑藉自身年齡與業界地位,要求她償還經紀公司墊付的7億韓元(約台幣1600萬元)債務,並對她的求助電話完全不予回應。這一切,最終成為壓垮金賽綸的導火索。

爆料內容進一步揭露,2024年金賽綸曾多次試圖聯繫金秀賢但未果,因此在《淚之女王》播出期間,刻意上傳過去兩人交往時的親密合照,儘管照片很快被刪除,仍引發熱議。當時,金賽綸原本計劃整理聲明公開發聲,卻最終未發布任何消息。如今,她離世後,家屬將當時未發出的長文提供給韓媒與 YouTube 頻道《가로세로연구소(橫豎研究所)》,進一步揭開事件內幕。

金賽綸曾在文中寫道:「大家好,我是金賽綸。首先,我想向因我的疏忽而受到傷害和困擾的各位工作人員致以最深的歉意。此前媒體報導的戀愛傳聞毫無根據,在此鄭重澄清,那些消息並不屬實。曬出的照片拍攝於2016年,而戀情始於2015年11月19日,持續至2021年7月7日。我當時16歲,對方30歲,就這樣結束了6年的戀愛」

她回顧自己的演藝生涯,提到自幼便投身演藝圈。在與原經紀公司 YG 娛樂的合約即將到期時,她開始考慮其他選擇,最終決定與 Gold Medalist 簽約。然而,在簽約過程中,合約細節與條件被省略,她積極參與工作卻未獲得合理報酬,最終於2022年5月正式結束與 Gold Medalist 的專屬合約。

當時,由於照片風波影響甚大,金賽綸也公開致歉:「我向所有與此事無關的電視劇相關人員、眾多工作人員、演員前輩、編劇、導演,以及為作品付出努力的每一位人士,真誠致歉。」

除了《가로세로연구소(橫豎研究所)》的爆料震撼外,金賽綸的父母及阿姨也向媒體發聲,要求懲罰相關人士,包括知名 YouTuber 李鎮浩(音譯)、記者姜京允(音譯)、金秀賢及某電影導演,指控他們與金賽綸的死亡有直接關聯。

「縱橫研究所」在11日再次加碼,公開了能夠佐證兩人戀情的親密照片,以及金賽綸於2023年3月19日親自發給金秀賢的短信截圖,震驚眾人。 曝光的照片中,金秀賢親吻著金賽綸的臉頰,畫面十分親密,令人自然聯想到情侶之間的溫馨瞬間。而金賽綸也面帶微笑地看著鏡頭。據悉,這張照片拍攝於2016年3月,與金賽綸去年3月24日曾公開的一張她與金秀賢的合影拍攝時間相同。

圖片來源: 翻攝自/橫豎研究所

然而,比起照片,更讓大眾關注的是金賽綸生前的短信內容。 金賽綸在短信中寫道:「歐巴,我是賽綸。我收到了存證信函,說要起訴我……他們說會給我充足的時間,所以我正在努力準備復出,並且會逐步償還每部作品的一部分。我不是不還,只是如果現在讓我一下子拿出7億(韓元),我真的做不到。我不是不想還,而是實在沒辦法,真的一定要訴諸法律嗎?求求你,救救我……拜托了,給我一點時間。」

圖片來源: 翻攝自/橫豎研究所

據金賽綸家屬的說法,金賽綸從16歲(2015年)開始,與金秀賢交往了6年,直到她21歲(2021年)才分手。2022年,金賽綸因酒駕事故引發爭議時,兩人已不再是戀人關係。然而,由於同屬一家公司,當時公司表示將代為支付7億韓元的賠償款,並對此事進行了處理。 然而,在金賽綸合約到期離開公司後,2024年,公司突然向金賽綸發送存證信函,要求其償還7億韓元。因酒駕風波導致事業停滯、正在自我反省的金賽綸試圖聯繫金秀賢以尋求諒解,但始終未能取得聯繫。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