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 臉書)

(圖片來源/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 臉書)
本案由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報請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法股主任檢察官劉修言及孝股檢察官林昆璋指揮偵辦。自113年8月至11月,警方持51張搜索票及相關拘票、傳票,對57處地點展開搜索,並傳喚及拘提68人到案,羈押主嫌許某等6人,並持續追查營建廢棄物的上游來源。12月13日,警方再次持搜索票及傳票,對林某等23名營建業承包商位於台南市及高雄市的27處地點進行搜索及傳喚。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林某等人分別被裁定以新台幣5至1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相關涉案人員仍在持續傳喚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