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電動汽機車免繳汽燃費,但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當電動小客車數量達50萬輛、電動機車達240萬輛時,將開始徵收汽燃費,初步預計最快於2030年實施。

立委建議更名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針對鐵道局、運輸研究所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進行114年度預算報告。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質詢時指出,為推動電動車發展,目前電動車免繳汽燃費,但道路使用應由所有車輛分攤成本。研議應將「汽燃費」更名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研擬適合的電動車收費標準,以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並且應根據道路使用次數收費,而非單純隨車徵收。

預估收費標準與實施時間
林福山表示,目前全國約有9萬輛電動小客車及70萬輛電動機車,若以成長速度推算,預估最快2030年,電動車數量將達到徵費門檻。屆時,仍將採隨車徵收的方式。

關於具體費率,林福山提到,電動車汽燃費將以馬力換算排氣量。例如,目前最大排氣量為8000cc的小客車,其汽燃費為新台幣1萬5720元;未來電動小客車最高費率也將對應此標準,不會超過該金額。

汽燃費名稱暫不更改
對於是否修改「汽燃費」名稱的提議,林福山表示,去年交通委員會曾就此進行討論,但最終決定維持現有名稱,未做更動。
電動汽機車的未來發展將持續受到政策調整影響,而如何平衡環保推廣與道路養護成本,仍是值得關注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