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ETtoday財經雲》報導,有民眾在網路上發文抱怨,親戚剛好在滿65歲時過世,雖然已繳納多年國民年金,卻無法請領老年年金、喪葬給付和遺屬年金,引發許多網友直呼「繳了國保竟然一毛錢都拿不到,實在太坑人了!」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勞保局國民年金組組長烏惟揚親自說明,被保險人會在65歲生日前一個月收到老年年金給付通知書。重點是只要在過世前已提出申請,即使在審核期間不幸往生,家屬仍可代為領取至少一個月的年金。以生日落在5月1日為例,4月就會收到通知,若5月期間離世,但生前已完成申請,家屬後續就能代領5月份的年金。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張鈺旋補充表示,國民年金屬於社會保險,核心精神是風險共同分擔。喪葬給付僅限於 具備被保險人資格期間死亡才能申請,年滿65歲後就不再具有投保身分。而遺屬年金則需有符合資格的弱勢遺屬才能請領,若無符合條件的家屬,就無法獲得給付。她也提醒,若對勞保局的核定結果有意見,可透過行政救濟管道提出申訴。

消息傳出後,網友紛紛留言:「原來差一個月差這麼多!」「生前一定要趕快申請!」「繳那麼多年最後什麼都領不到真的好可惜」「這個時間點太關鍵了」「家屬一定要注意申請時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