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勞工一生兢兢業業工作、按月繳納勞保,卻常在年老退休或發生事故時,擔心勞保局審核嚴格,甚至害怕自己辛苦累積的年資被宣告無效、權益化為泡影。對此,勞權專家「張秘書」特別錄製影片澄清,強調勞保局雖是基金的把關者,擁有審核權力,但查核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不法詐領。勞工只要在職涯中確實遵守「六個要」與「六個不要」,就能有效保護自身權益,安心領取退休金。

《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在影片中指出,勞工首先要建立「到職當天就要依法加保」的正確觀念。因為勞保採申報制,若雇主因觀察新人而延後投保,萬一勞工在到職初期發生嚴重意外,將無法請領死亡給付或傷病給付。
此外,日常的請假與出勤管理也直接影響勞保資格。無論請事假或病假,都務必依照公司規定辦理正式請假程序並留下紀錄。若公司以連續曠職為由將勞工開除並辦理退保,退保後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就會喪失請領權利。

針對沒有固定雇主的勞工,透過職業工會加保者,張秘書提醒必須養成「按時繳納勞健保費」的習慣。若欠費累積超過三個月,工會有權將其除名退保。
此外,勞工應養成定期查詢自身投保狀況的習慣,可透過多元管道確認是否遭低薪高報或無故退保,並妥善保留薪資單上的自繳明細或工會繳費收據,作為日後雇主欠費時的重要證明。
在提醒該注意的事項同時,張秘書也特別點出六大「不能踩的地雷」:
首先,絕對不要在確診重大疾病後,才緊急找管道加保,這種突發加保行為很容易被勞保局列為重點查核對象,會嚴格審查實際工作能力與薪資合理性。
其次,在傷病請假治療期間,也不要試圖調高投保薪資,這是勞保局查核的敏感紅線。
再者,務必誠實申報,任何與黃牛勾結、偽造診斷證明書來詐領給付的行為,最終都將面臨法律制裁與追繳。申請各項給付前,建議先與投保單位或專業人士確認資格。

而在所有禁忌中,最常見也最容易出問題的,就是觸犯勞保局明列的「四種加保無效」情況:
- 無實際勞務的掛名寄保:離職後把勞保寄放在親友公司或無關工會,純粹為了湊年資。一旦請領老年給付時被查出沒有實質勞動事實,投保資格將被取消。
- 海外受雇者:長期在國外工作,且受雇於未在台灣登記的公司,因勞保施行區域限制,無法在台加保。
- 外派斷層者:雖由台灣公司外派,但已與母公司解除合約、改與海外關係企業簽約並領取海外薪資者,僱傭關係中斷後,不能繼續在台灣公司名下投保。
- 入監服刑者:法院判決確定入獄後,就不得繼續加保。若僥倖維持投保,服刑期間的年資不僅全數無效,已繳納的保費也無法退還,將全數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