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讀通過的《公路法》修正案,已將原本熟悉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此次更名的重點,在於讓費用名稱更貼近實際用途,強調使用者付費原則,並確保資金專門用於道路維護、品質提升及交通安全相關支出。

根據媒體報導,監理單位表示,雖然名稱有所調整,但繳費時間、金額與方式皆維持不變。今年營業車春季的公路養管費通知單已全面寄發,並採用新名稱,繳納期限為115年3月31日。若未在期限內完成繳費,依法可處300元至3000元不等罰鍰,提醒車主務必留意,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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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繳費方式方面,監理單位指出目前提供多達11種管道,包括一卡通MONEY、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全支付等行動支付皆可使用,十分便利。若不慎遺失繳費單,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或至超商多媒體機台查詢與繳費,流程簡單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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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更名不只是形式上的改變,更希望讓民眾清楚理解這筆費用的用途,主要用於維護道路品質、促進交通安全與推動永續發展。監理單位再次提醒,繳費期限只到3月底,切勿因疏忽而遭罰,及早繳納才能安心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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