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副市長驚傳「侵吞150億」遭檢察官送辦

最高人民檢察院 近期公布一宗重大反貪與跨境犯罪案件,其中一名前.中.國.地方副市長涉嫌侵吞及詐取資金高達人民幣29億餘元(約新台幣134億元),整體違法所得沒收案金額更超過31億元(約新台幣150億元),被視為.中.國.歷來金額最大的職務犯罪沒收案件之一。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同時,.中.國.官方也針對緬甸北部俗稱「四大家族」的犯罪集團展開大規模打擊行動。這些集團長期在當地武裝勢力庇護下經營電信詐騙,並與資金提供者合作,主要鎖定.中.國.公民進行詐騙。檢方在辦案過程中強調,透過系統性梳理組織架構、犯罪金額與責任分工,建立完整證據鏈,最終依詐欺、殺人、傷害、非法拘禁及經營賭博等罪名,對多達285人提起公訴,試圖全面斬斷跨境犯罪網路。

在個案方面,前黑龍江地方官員李傳良,曾任雞西市及鶴崗市副市長,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及詐取公款超過29億元,另收受賄賂約4892萬元(約新台幣2億元)。2018年他潛逃出境並否認相關指控,之後遭黑龍江省監察委員會 立案調查。

2024年9月,當地檢察機關向法院申請沒收其違法所得,並於2025年出庭支持。法院最終裁定沒收包括14億餘元資金(約新台幣65億元)及1021處房產在內的大量資產,並為當地國庫追回超過3億元(約新台幣13億元)的經濟損失。

本案違法所得沒收金額超過31億元。檢察機關透過「應追盡追」的執法原則,積極追查外逃貪官與流失資金,有效突破「人逃海外、贓款難以追回」的困境,展現出「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強力反貪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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