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4類舊衣」不能回收!環保局示警了

穿不到的舊衣怎麼丟?新北市環保局提醒,並非所有舊衣都能回收,若未依規定分類處理,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開罰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新北市環保局在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說明,舊衣雖可回收,但有4類衣物必須直接當作一般垃圾丟棄,包括內衣褲、泳衣、睡衣,以及破損或明顯髒污的衣物。凡是貼身接觸私密部位,或已破損無法再使用的衣物,都應裝入專用垃圾袋,交由循線垃圾車清運。

至於狀況良好、乾淨的舊衣,環保局建議先清洗整理後,可捐贈給慈善團體,投入經環保局核准的舊衣回收箱,或交給清潔隊的循線回收車。有網友詢問幼兒園或國小學童的舊衣是否能回收,環保局回應,只要不屬於貼身衣物或破損衣物,不論成人或孩童的衣物皆可回收。

環保局也補充,回收舊衣有助於節省水資源,製作一件純棉T恤約需耗費2700公升的水。另提醒,棉被、枕頭、床單、內衣褲、鞋襪、窗簾及地毯等物品皆不可回收,應以專用垃圾袋包妥後交由垃圾車清運。環保局呼籲民眾確實做好分類與正確丟棄,避免因一時疏忽而遭到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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