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 珠海駕車沖撞市民!「致35死」2個月兇手被執行死刑

廣東省珠海市去年11月發生一起駕車「無差別衝撞」行人事件,造成35人死亡。案件嫌犯樊維秋在去年12月經一審判處死刑。《新華社》今日報導,樊維秋已被執行死刑。

根據報導,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命令,對樊維秋執行死刑,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現場監督執行過程。

2024年11月11日19時48分,珠海市體育中心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駕駛小型越野車衝撞正在鍛煉的市民,造成35人死亡,且經搶救無效。

公安機關迅速到場並組織力量將嫌疑人樊某(62歲,男性,已離婚)當場控制,並全力協助救治傷員。根據報導,樊某駕駛小型越野車強行闖入體育中心,並衝撞當時在場鍛煉的市民。在嘗試逃離時,樊某被警方及時攔截並控制。警方發現樊某在車內持刀自..傷.,立即將其制止並送往醫院救治。樊某因.自..傷.導致重傷昏迷,無法立即接受訊問。

經公安機關現場勘查、視訊監控、證人證言及電子證據分析,初步判定案件源於樊某因對生活不滿而採取極端手段。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樊某表達了對生活困境的絕望,並承認其行為是出於情緒發泄。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該案件的犯罪手段極其惡劣,對社會帶來了極大危害。最終,法院根據案件情節,依法作出相應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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