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歲的我,是個在台北小公司任職行政的小女生。每天重複打卡、整理文件的平淡日子裡,我在社群軟體上認識了「阿明」。他說自己是寮國苗族的茶農,家裡有大片茶園,還會吹蘆笙。照片裡群山翠綠、溪水清澈,他說那裡是世外桃源,想帶我一起過平靜的生活。阿明的訊息總是體貼,記得我月事的日子,加班時也會對我說心疼。漸漸地,我陷進去。

父母後來發現,堅決反對。爸把從對話紀錄列印出來的紙拍在桌上,怒氣沖沖:「寮國深山裡是什麼狀況妳知道嗎?連視訊都不敢多拍,一定有問題。」
媽整夜掉眼淚,不停勸:「我幫妳介紹台灣的男孩子,條件都不錯。妳不要這樣遠嫁,太冒險。」
但我那時滿腦子都是夢想——以為那叫真愛。
臨出發前一晚,媽把我叫進房,拿出一只沉甸甸的金鐲,上面刻著纏枝蓮紋:「這是妳外婆傳給我的,可以保平安。」她又哽咽著說:「鐲子裡有個定位器,媽只是怕妳出事,找不到人時至少能知道妳在哪裡。」
我卻嫌她多心。在機場安檢前,我假裝上洗手間,把鐲子扔進垃圾桶。那一刻,我以為自己在追愛,其實是關上了回家的路。
飛抵永珍那天,人群裡沒有阿明的影子。倒是一名穿花襯衫、皮膚黝黑的男人走過來,自稱「阿明的表哥Ali」,要帶我去邊境小鎮與阿明會合。
我半信半疑,但想到終於能見到心上人,還是跟著上了卡車。車廂裡潮溼發霉,我想傳訊卻沒訊號。Ali回頭笑著:「這邊收訊不好,到了鎮上就有。」
走了2個多小時,天色暗下。Ali塞給我一顆飯糰,我剛吃幾口,他忽然來搶我的手機和護照。我驚呼:「你幹嘛!」他臉色一變:「從現在起由我保管,到了村裡再還。」語畢推了我一把,我整個人跌進貨堆裡。
那趟車像惡夢,顛簸不止。
當我被粗暴地拖下車時,外頭已是一片漆黑的山林。
Ali把我的錢搜光,甚至扯下我脖子上的項鍊。之後他們把我塞進一輛三輪車,抵達一間昏暗的雜貨店;一名皺著臉的老婦人從櫃台後打量我,聽了Ali幾句寮國話後,就拿出鐵籠要我進去。
我大喊不肯,立刻被踹了進去並上鎖。老婦人淡淡問:「妳是被騙來的吧?」
我哭著點頭。
她嘆氣:「這裡的女人,不是被賣給山裡的男人當老婆,就是被逼著幹活。乖,明天他們就把妳送進山。」
那一夜,我才明白所謂的「愛情」,只是一場陷阱。
天亮前,阿明出現了。迷彩服、冰冷的眼神,全然不是我以為的那個溫柔男人。
他冷笑:「妳不乖,只能委屈妳一下。」
我罵他是騙子,他卻淡淡說:「騙?一個人能賣好幾萬泰銖,妳懂什麼。」
接下來發生的事,我幾乎不敢回想。被拖上山、被輪流看管,被迫成了他和2個夥伴的「妻子」。白天砍柴挑水、晚上被辱罵毆打,若有反抗,就被鐵鏈鎖在竹樓柱子上。
我想過死,也想過逃,但每試1次都以鞭打收場。
竹樓外野豬圈的惡臭、腳踝上滲血的鐵鍊摩擦聲,成了我3年的日常。
懷孕後,日子稍微好過些,只因肚子裡的孩子。可我生的不是男孩就被罰餓;第1個、第2個、第3個……3年內我生下5個。
孩子1個接1個,而我早已被折磨到乾枯。
竹樓的陰暗裡,母親那句「妳要報平安」在我腦海裡不斷回響。
某次他們因分贓吵架,我發現鎖鍊生鏽鬆動。那天深夜,孩子都被我喚醒,5個小小的身影緊跟在我身後。
我咬牙扯斷鐵鍊,抱著嬰孩,拉著3個大一點的孩子,趁著夜色逃入山林。
狗吠聲、咒罵聲在後頭追來。我們拼命跑,腳掌被石頭劃破,我不敢回頭,只怕一回頭就會被拖回惡地。
就在快絕望時,一名同樣被拐的越南女子「阮氏」出現在山道旁。她早知道我會逃,留下竹片與手繪的路線圖,要我趕在農曆15日前到朗勃拉邦集市,找掛著藍色旗子的志願者。
「那天有國際援助隊,他們能救妳。」她說完便消失在黑夜裡。
我依照地圖走了2天,孩子們靠偷摘野果維生。腳踝裂開、下雨淋透,但我告訴自己:不能停。
第3天下午,我們在溪邊等到了那輛牛車。車夫照阮氏交代,讓我帶著孩子躲進貨堆裡,終於離開那片山。
集市上人聲鼎沸,我看見那頂掛著藍旗的帳篷——國際志願者援助點。正要跑進去,背後突然傳來怒吼:「抓住她!」是阿明。
我帶著孩子衝進帳篷,用盡全力喊:「救救我!」
外國志願者立刻圍上前,替我們擋下追來的幾個男人。有人報了警,遠處警笛響起。阿明被制伏,卻仍咬牙威脅:「妳逃不掉。」
雨中,寮國警察趕到。我們被帶上警車撤離。途中阿明一夥人竟騎著摩托車追來,砍刀劈碎車窗,玻璃四濺。警察開槍示警,援助隊的越野車隨後趕到,把那群人制服。
那刻,我終於知道——我真的得救了。
台灣駐寮國代表處安置了我們。當我跨出關口,看見爸媽的那一刻,3年的壓抑全部崩潰。媽抱著我痛哭,爸聲音發顫:「回來就好。」
回到台北家裡,熟悉的一切都沒變,我卻像換了個人。腿上的傷、手腕的疤,被爸媽親眼看到。媽哭到差點暈過去,爸一拳砸在沙發上:「這群畜生,我一定要告!」
於是我們報案、請律師。跨國通報與寮國警方合作展開調查。
幾週後消息傳來,阮氏雖被打成重傷,所幸仍在,還保存著拐賣紀錄本,上面有被害人的姓名、國籍、售價。寮國警方憑那本筆記、找到違禁物交易現場照片,掌握整個犯罪網。
我和警員一同回到當地指認,警方在竹樓地板下挖出我當年被鎖的鐵鏈,還有燻黑的火鉗,上頭殘留疑似血跡。證據一一固定。
幾天後阿明在邊境被捕,身上搜出違禁物。其他涉案者——Ali、老婦人、同夥——陸續就逮。
在審判那天,法庭裡坐滿記者與志願者。我站在證人席,講述那3年的日子,展示身上的傷痕。
阮氏和解救出的3名緬甸女子也作證,1個個名字、1段段經歷,讓全場落淚。
法官最終宣判:阿明因組織拐賣、虐待與販售違禁物,判處終身監禁;2個共犯20年徒刑,其他人各判10年至15年不等。
村落被查封,所得全數充公。
聽到判決那刻,我的手抖個不停。阮氏在旁握住我的手,小聲說:「我們贏了。」
那是遲來的公道。
回到台灣後,我申請了5個孩子的監護權。爸媽全力幫我重建生活。休養半年,我成立「跨國拐賣受害人互助會」,分享自身經驗、教導女孩在交友軟體上如何辨識詐騙。同時與志願團體合作協尋失蹤女性、安排心理輔導。
1年間,我們協助10多位被害者回家團聚,其中包括那3名緬甸女子。阮氏也搬到台北,一起經營這個小小的組織。
有天,我收到志願者的訊息:阿明在獄中因鬥毆重傷不治。
我只是靜靜闔上手機,抬頭看著窗外夕陽。孩子們在客廳玩耍,大女兒笑著奔向我。
我終於明白,復仇不是毀掉誰,而是活得更堅強、讓更多人不再重蹈我的命運。
現在的我,不是受害者,而是5個孩子的媽媽,也是無數被拐女性的希望。
那段黑暗的過去,已被光照耀。
我會繼續走下去,守護那些仍身陷絕境的人,讓「回家」不再只是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