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風傳媒》報導,勞動部近日針對《勞工退休金條例》進行修法,其中最受關注的「雇主不得拒絕勞工自願提繳6%」新規,將於今年8月1日起正式上路,預計影響廣大勞工的退休金權益。

所謂「勞退自提」,是指勞工可以依自身需求,自願從每月薪資中提繳1%至6%,存入自己的勞工退休金專戶,作為退休後的保障。而雇主依法每月也必須另外提撥至少薪資6%的退休金,存入員工個人專戶,且不得從員工薪資中扣除。不過過去實務上,部分企業可能會拒絕協助員工辦理自願提繳。

對此,勞動部明定新制實施後,只要勞工提出自提申請,雇主就不得拒絕辦理。若企業仍拒絕,勞工可直接向勞保局申請開始自提;若雇主後續未依規定繳納,則可能面臨滯納金等處分。

除了自提制度外,此次修法也新增多項保障措施。其中在退休金領取方式上,首度加入「30天猶豫期」制度。過去勞工若符合年資滿15年以上,可選擇按月領取或一次領取,但一旦選定後便無法更改;新制上路後,選擇月退休金者,在首次收到款項後30天內,仍可改選一次領取。

另外,修法也強化遺屬權益保障。考量部分未成年遺屬可能因不清楚規定,而錯過10年的請求期限,因此將時效改為從成年日起計算。同時,退休金「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的保障範圍,也擴大至遺屬及指定請領人。
此外,若企業負責人更換時,仍存在積欠退休金的情況,修法後新、舊負責人都須負起連帶清償責任,避免勞工退休金權益因公司變動而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