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近期毒駕案件接連發生,其中新型毒品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濫用問題備受關注,也引發外界對現行管制機制是否存在漏洞的討論。

有立法委員指出,目前法規主要針對使用行為進行規範,但對於單純持有電子煙及相關產品的情況卻缺乏明確處罰依據,質疑這是否成為喪屍煙彈流通與濫用的漏洞之一。
對此,衛福部次長石崇良表示,2023年修法時已明定加熱菸採條件式管理,電子煙則全面禁止,但當時並未將持有行為納入裁罰範圍,因此形成執法上的空白。他認為,從實務角度來看,一般民眾不太可能無故持有電子煙產品,因此未來修法方向將把類菸品及相關零組件一併納入管理範圍。

國健署進一步說明,相關修法草案目前已送行政院審查,未來若民眾持有電子煙或相關零組件,除可依法沒入外,也將比照使用行為進行裁罰,罰鍰金額預計介於2,000元至1萬元之間。

主管機關表示,希望透過補強法規漏洞,擴大管制範圍與執法力道,進一步遏止電子煙及喪屍煙彈的流通,降低相關毒品危害與社會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