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這縣市宣布「再普發6000」!公告136處領現金「過年前發錢了」

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嘉義市政府為提振地方經濟、提升民眾消費力,推出「強化民眾消費韌性普發現金」加碼方案,針對符合資格的設籍市民,每人發放新台幣6000元現金。此次採實體發放方式,將於1月24日、25日兩天辦理,並於東、西區共設置136個領取據點,方便市民就近領取。

市府指出,發放據點分別為東區65處、西區71處,各里鄰對應的領取地點與詳細地址皆已彙整成對照表,供民眾查詢。自1月16日起,里長、鄰長或里幹事將逐戶發送通知單與委託書,民眾依通知單所載的指定時段與地點,攜帶身分證等相關證件即可前往領款。發放時間為兩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並採分流措施以提升效率、減少等候時間。

在領取資格方面,需於去年12月8日前設籍嘉義市,且於12月24日製作名冊時戶籍仍在嘉義市內,並於發放日前未過世者,皆符合發放條件。此外,於12月8日前出生,並在今年2月6日前完成出生登記並設籍嘉義市的嬰幼兒,也可一併領取。

若民眾無法於主要發放日領款,仍可於1月30日、31日及2月6日、7日四個補領日,於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2時至5時,前往戶籍所在地的聯合里辦公處辦理補領。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

市府進一步說明,消費金可由本人親自領取,或委託年滿18歲者代領,代領時須攜帶通知單、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完整的委託文件。未成年人則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為領取,並檢附相關身分與戶籍證明。若民眾在上述時段皆無法前往領取,可於3月2日至3月15日期間申請轉帳,市府提供線上及紙本申請管道,款項預計於4月30日前匯入指定帳戶。逾期未領取或未申請轉帳者,將視同放棄,恕不再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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