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交通新制上路!嚴格開抓「重罰18萬、吊銷駕照」規定一次看

為強力打擊「毒駕」,交通部自11月19日起正式上路新制,授權執法人員可在路邊攔檢時,直接對駕駛進行唾液毒品快篩,且整個過程都必須錄影並清楚告知受測者細節。若駕駛拒絕配合,將面臨新台幣18萬元重罰、吊銷駕照、車牌吊扣2年;若因此肇事造成重傷或死亡,車輛更可能被直接沒收。

為遏止毒駕,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在執行唾液毒品快篩時,必須在攔檢現場進行;若地點不適合,需先向駕駛說明理由,才能移至勤務處所或其他合適場所。檢測開始前,執法人員必須完整告知試劑的有效期限、檢測步驟、判讀方式與判讀時間。若因試劑或操作問題導致檢測失敗,也要向受測者說明原因,並重新進行檢測。

整個檢測過程須「全程連續錄影」。檢測完成後,警方要向駕駛告知結果,並請其在紀錄表上簽名確認;若拒簽,則需註明原因。若驗出駕駛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類似管制物質,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舉發。

若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將處新台幣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吊扣車牌2年;如因而發生事故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車輛更可能遭沒入。10年內若再犯,罰鍰將提高至36萬元;第三次以上每次再加罰18萬元,並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車牌也將再被吊扣2年。

慢車駕駛拒測則處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再行駛;微型電動二輪車則需移置保管。至於租賃車業者,只要已盡到告知義務,駕駛仍違規時,其罰鍰加罰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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