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表示,若能縮短學生在校時間並調整部分非必要的多元課程,可讓國高中生獲得更充足的睡眠,進而改善長期睡眠不足造成的學習效率低落、情緒困擾與心理健康問題。充分休息也能給學生更多時間發展興趣。提案者並強調,國高中生普遍具有獨立通勤能力,不需依賴家長的上下班時間安排作息。
不過教育部指出,依照現行課綱,高中職每週須排定35節課,且要完成相關學分才能畢業。若上課時間調整為上午10點,等於每週減少約10小時授課時數,將使學生難以在有限時間內完成課綱要求,也不利於基本學力的建立。若仍要維持應有節數,放學時間勢必延後至下午4點半以後,與提案中的「4點放學」難以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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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也補充,依據地方制度法,國中的作息調整屬地方政府決定,各縣市需兼顧地區條件、交通環境、學生安全、家長接送與工作型態等因素。地方政府多持「維持現狀」的看法。由於牽涉層面廣泛,包括家庭作息、學校管理、學習品質與教師授課安排等,教育部認為,這類重大制度調整仍需審慎評估,不宜倉促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