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車禍「2國中妹遭撞亡」!家屬1原因「不能領180萬補償金」

新北市三峽區近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釀成3人不幸罹難、12人輕重傷的悲劇。一名78歲余姓老翁駕駛汽車行經北大國小前路段時,疑似失控暴衝,不僅撞上正在等紅燈的機車騎士,還波及多名剛放學、正在穿越馬路的學生。車輛一路衝撞約140公尺後才停下。

圖片來源 : PPT

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這起車禍中,有3名就讀三峽國中701班的女學生情同姊妹,平日感情十分要好。其中一位學生雖住在不同方向,卻堅持每天與好友結伴放學,展現深厚情誼。令人鼻酸的是,這段珍貴友誼卻因突如其來的意外畫下句點,3人中有2人不幸罹難,另一人仍在醫院搶救中,情況危急。新北市警方已著手針對肇事車輛及3輛遭撞機車進行勘驗,進一步釐清事故原因。

圖片來源 : 記者爆料網

讓家屬更加心碎的是,在進行相驗手續時才得知,他們竟無法申請原本以為可以獲得的180萬元犯罪被害補償金。原因在於,《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0條明文規定,若事件屬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可申請理賠的範圍,便不適用補償對象。也就是說,這起因交通事故引發的過失致死案件,依法只能透過汽車強制險進行理賠。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